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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版面影像】 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 茲將前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人等開列: 一、正堂官長一名·辦理縣中一切大小民情等事。 一、佐堂典史官一名,辦理司獄等情。 【第 3 頁:版面影像】 一、刑席一名,辦理批民情案件等件。 一、錢榖一名,辦理徵收錢糧、年中若干報銷等事。 一、書啟一名,辦理來往信稟各事。 一、徵比一名,辦理彙收錢糧等事。 一、吏房總一名,辦理百姓做官在外省者丁憂、起服等事。 一、戶房總一名,辦理下鄉徵收錢糧各事。 一、禮房總一名,辦理考試、祭祀及非禮犯上等事。 一、兵房總一名,辦理兵差及武試各事。 一、刑房總一名,辦理刑法等事。 一、工房總一名,辦理因公起蓋房屋、橋梁、道路等事。 一、吏房之中,分有二房。 一、承發房辦理收發公文信件以及轉傳各房總授事各務。 一、堂招房辦理站堂、錄供、堂諭各事。 一、門一名,辦理收呈各事。 一、皂隸總一名,共皂隸十六名。舊時分為三皂,如一皂一堡之意也。究之皂隸即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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