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01種:新竹縣制度考 →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

【第 2 頁:版面影像】

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

茲將前新竹縣所設官員及差役人等開列:

一、正堂官長一名·辦理縣中一切大小民情等事。

一、佐堂典史官一名,辦理司獄等情。

【第 3 頁:版面影像】

一、刑席一名,辦理批民情案件等件。

一、錢榖一名,辦理徵收錢糧、年中若干報銷等事。

一、書啟一名,辦理來往信稟各事。

一、徵比一名,辦理彙收錢糧等事。

一、吏房總一名,辦理百姓做官在外省者丁憂、起服等事。

一、戶房總一名,辦理下鄉徵收錢糧各事。

一、禮房總一名,辦理考試、祭祀及非禮犯上等事。

一、兵房總一名,辦理兵差及武試各事。

一、刑房總一名,辦理刑法等事。

一、工房總一名,辦理因公起蓋房屋、橋梁、道路等事。

一、吏房之中,分有二房。

一、承發房辦理收發公文信件以及轉傳各房總授事各務。

一、堂招房辦理站堂、錄供、堂諭各事。

一、門一名,辦理收呈各事。

一、皂隸總一名,共皂隸十六名。舊時分為三皂,如一皂一堡之意也。究之皂隸即差役。

.本文顯示:共  2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下一頁] [最後頁]
[1] [2]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