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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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此款屯租系在中港、楊梅壢、九芎林各處皆有,全年約有三千石有奇,每年給發屯丁口糧。自光緒十四年清丈改歸,錢糧無收;此項租榖,即將前收開存銀項撥給孤貧月米。
查屯丁每名全年給口糧銀八元,如有事要叫來使用者,每月給口糧銀四兩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