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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廟出息條款

【第 105 頁:版面影像】

武廟出息條款

每年出息並開銷各款錄於左:

一、開廟內諸神生日費用每年二十元。

一、開年節油香費用每年二十元。

一、開雇人收內灣榖工資榖十五石。

一、收台北芝蘭堡潘盛清、姓馬獻(?)小租四十石銀四十元

一、收內灣莊大租榖九十五石。

一、收南門內地基銀一千八百元。

一、收南門街店稅每年八元

【第 106 頁:版面影像】

以上所收之項,應每年開銷以外,所捐之項亦一切開銷。(武廟和尚妙慧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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