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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二 十一月初一日至初二日

【第 677 頁:版面影像】

。今因傷身故,實堪憫惜!著交部加一等以參將銜,照陣亡例議卹。至援應諸羅中途被害各員,除貴林、楊起麟、杭富業經降旨賜卹外,其守備馬大雄及在西門外打仗傷亡之守備楊,均著交部議給卹典。其餘千總外委陳邦材、陳洪猷等各員,並著該將軍等查明,咨部照例議卹,以示軫惻。

上又諭內閣曰:田藍玉帶兵前赴諸羅,於兵丁遺失軍械有心捏飾,迨跟隨柴大紀接應蔡攀龍時,又復行走遲緩,實屬狡詐怠玩,僅予革職效力,不足示懲。田藍玉著革職,即在台灣府城永遠枷號示眾,以昭儆戒。

上又諭內閣曰:本年閩省剿捕台灣逆匪,所有添調各省官兵,經過地方一切軍需供應,俱經發帑支給,絲毫不以累及閭閻。惟是運送糧餉、軍械等務間亦酌用民力,雖並給與口糧、腳價,而該處民夫急公向義,無不踴躍從事,實堪嘉尚!自宜特沛恩膏,除漳、泉二府因本年被旱歉收、曾經降旨加恩,令該督等查明緩征並台灣府屬本年及五十三年應征錢糧,概行豁免外;仍著李侍堯等,將福建通省承辦軍務各州、縣所有官兵經過地方,就其差務繁簡、出力輕重查明,應如何酌量加恩,分別蠲緩之處,詳細核定,迅速奏聞,候朕另降恩旨。

臣等謹按,台灣剿捕逆匪以來,軍需供頓皆特發官帑,絲毫不累閭閻。且漳、泉二郡被旱歉收地畝,已奉旨緩徵。而台郡一歲正供,又全予蠲免。聖慈軫卹,亦既無微不至,乃復因民夫運

【第 678 頁:版面影像】

送糧餉、軍械,急公無誤,特敕將官軍所過州縣,核其差役繁簡、輕重,分別蠲緩。所由民不知兵,相與感頌皇仁,共安耕鑿之休也。

上又諭內閣曰:總兵梁朝桂、參領岱森寶,帶兵前往鹽水港一帶剿捕賊匪,甚為奮勇。梁朝桂著即賞給奮勇巴圖魯名號,並照例賞銀一百兩;岱森寶著賞給副都統職銜,以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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