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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頁:版面影像】 文員 澎湖舊隸臺灣縣,止設巡檢一員。雍正五年移駐道員案內,以澎湖缺最緊要,巡檢職微,不足勝任,始改設通判;逮余甫三任,而巡檢姓名已多泯滅。余為考索得十有二人,歷四十有三稔,為備錄以傳于後。至通判,則近而易知,故紀載加詳云。 【第 39 頁:版面影像】 巡檢 姚法唐,河南祥符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朱縉,浙江錢塘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 胡騰鳳,江南含山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 林開彥,直隸撫寧吏員,康熙三十五年任。 李慧仁,直隸安肅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 耿瑚,河南柘城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 陸鑑,順天吏員,康熙四十七年任。 喬傑,陝山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 李振宗,浙江吏員,康熙五十八年任。 朱唯章,順天宛平吏員,雍正元年任。 鄭奎聚,順天通州吏員,雍正四年任。 羅開勳,湖廣吏員,雍正四年任。 通判 王仁,字子芳,號松亭,順天大興人。由吏員,捐考職。經歷運糧有功,議敘授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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