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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頁:版面影像】 凡例(十四則) 一、郡志初作於康熙三十三年,觀察高君拱乾成之。其後副使劉君良璧重修於乾隆六年。「高志」草創,多失之略;至「劉志」則加詳矣。然「劉志」二十卷,「星野」、「建置」、「山川」外,更有「疆域」;而「物產」,即附「風俗」下,似為不倫。「高志」十卷,以「封域」、「規制」等為十綱,各附以目,序列有體。今合新、舊二志增損之,為綱十二、為目九十有二;庶幾有條而不紊爾。 一、劉志大半摭拾「通志」。如「通志」首列「典謨」,蓋以全省所奉諭旨,高文典冊自宜弁冕簡端;若郡邑志自不必複載。舊志將御制至聖贊及表章朱子上諭、「周易折衷」等序並行纂述,此豈專為台地而設耶?且四亞聖贊後,即繼以賜靖海將軍施琅碑文,尤為失次;故茲志不敢仍襲其舊。其有因台郡事宜特頒諭旨者,謹分載各條內,俾奉行者有所遵守勿失焉。 一、臺灣入版圖後,生聚教訓雖歷六十餘年,然猶去荒昧未遠。本地苦無文獻可徵,所見所聞不無異詞。即以星野言之,舊志謂屬牛女之分,「諸羅志」謂屬翼九度,而「鳳山志」辨其非;必並列之,以見統綱專主牛女之意。是志於各條下,俱列附考,似於作志體例別創一奇;亦以海外初闢之地,不得不互存以資參核云爾。 【第 14 頁:版面影像】 一、前志於臺灣一邑,祗載寥寥數山;其羅漢門內外,概不之及。迨乙丑冬,巡歷至其地,見山谷盤亙,極險仄幽峻;問之土人,則云朱逆作亂時,初皆盤踞於此。及閱「使槎錄」,載羅漢門山甚詳;且云『峻嶺深谷,叢奸最易;此守土者所不可不知也』。因採其語入「形勝」「附考」中;而詳識其山之遠近道里,補入「山州志」焉。 一、鹿耳門為全台門戶,防緝奸宄,則台防同知之責為獨重。前志不載「海防」事宜,今特為增入。凡海港出入之要口及船隻之大小併一切見行則例,俱必條列;亦以見防海宜詳也。 一、臺灣田賦自歸化後,累蒙列聖減則蠲除,優卹備至。惟雜稅有沿鄭氏舊名者,故徵餉水、陸異科,與內地迥別。其牛磨、蔗車以及港灣、潭塭、罾縺、罟 、 蠔之屬,非詳注則觀者無由知;今特采諸書中言之雅馴者,列之「附考」。至養廉一項,尤聖朝體卹臣下之仁,亦宜備載,以志異數。 一、台郡分野揚州,習俗尚鬼,與荊、楚同。今「典禮」中祠廟,一遵「祀典」所頒,淫祠並黜。其寺觀,則別載「雜記」。 一、閩省鄉試,台郡分額取中,所以培養海外人才者備極隆至。餘若粵人之附居者,亦增入學名額,尤為特典。前志未錄,故於「學校」中詳列其始末焉。 一、海外武備特重,凡分班遣戍之期、道里舟車之費,曆聖加恩優卹,至為詳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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