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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5 頁:版面影像】 例貢 雍正二年以後,例貢非由廩生者,不得以教職用;現任教職,俱罷去。 吳元之(歸化訓導,呈請終養)、林廷芳(沙縣訓導)、李士敏(延平訓導)、陳君錫、張方高(建寧縣訓導)、張導昇(俱廩)、王鳳來(漳平訓導,陞開州府同知;刑部員外郎,陞懷慶知府)、王純(上杭訓導,陞廬州同知、刑部員外)、吳振經(訓導,陞開封府同知、署開封府知府)、林長盛、盧芳型、黃師韓、施士安、李國禎、郭邦英、陳國棟、鄭勳業、陳應魁、劉榮遴、傅汝梅、李雰、李桃、林懷西、王麟、林其蕡(泰寧訓導)、饒嗣珍(大田訓導)、廖中起、李廷撰、陳焜、陳汝楫、王應選、蔡文達、林懷瑾、李明廷、陳附柏(本姓林)、鄭應捷、王朝 、王良佐、黃振昌、陳奇典、陳應光、丁宸、鄭大樞、陳方升、江日照、石國珠、黃國英(即用州同)、黃長青董廷英、施士成、吳振統、吳振綸、李朝璽、蔡必昭、蔡壯器、陳天明、陳鳴鸞(俱由附生)、蔡維新(由增生)、李明選(由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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