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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版面影像】 先帝之子』。上命將王之明好生護養,勿驟加刑,俟正告天下,愚夫愚婦皆已明白,然後申法。集文武百官及紳衿耆老於午門外鞫問高夢箕、穆虎,具服如王之明言;下之明刑部獄。左良玉、黃得功、劉良佐及湖撫何騰蛟、江督袁繼咸皆奏言:『太子是真』。諭法司錄供指示之。 殺故妃童氏。上為郡王時,娶妃黃氏卒。及為世子,娶妃李氏;以洛陽陷,遇害。童氏,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依上於旅邸,生一子已六歲。上南奔,各不相顧。太妃與童氏亦各逃散。太妃自河南來,陳潛夫奏妃尚在;上不召。至是,自越其傑所詣宮,弗納。劉良佐言:『童氏非假冒』。馬士英言:『苟非至情所關,豈敢自詣?宜迎入宮。密諭河南撫按,護送皇子來京』。不聽。下童氏錦衣衛獄。獄中細書相遇月日,及離別情事甚悉,付掌衛馮可宗呈覽;棄不視。可宗辭審,上命屈尚忠嚴刑拷掠,斃之獄中。 炎武按:高陽人王之明冒稱東宮,與湖人成方遂稱衛太子、邯鄲人王昌稱成帝子子輿、妖僧大悲稱定王,前後相同。不知者,以上無道,疑其傾先帝血胤。馬士英言:『太子幸脫虎口,不即到官說明,卻走紹興;一可疑。太子資稟厚重,此人機變百出;二可疑。公主見在周奎家,乃云已死;三可疑』。語頗透徹,不以人廢言也。童氏與上邂逅生子,蹤跡甚明,上昧心反以為假。王之明實系假冒,道路籍籍,反以為真。夫不認妃可,殺之不可;認太子可,認之而以奸人冒國姓、永國統,其可乎? 【第 22 頁:版面影像】 加湖督何騰蛟兵部右侍郎,總督川湖雲貴廣西軍務;楊鶚回部管事。科臣吳适言:『鶚與左良玉相得,共矢夾輔,酌定營制、經理屯田,已有端緒。一旦撤回,恐楚事遂不可為,且強敵在前,屢易大帥,軍法所忌』。疏入,不省。 虜入考城,破歸德、睢州,巡按御史凌駟死之。進逼江北,直下徐、穎;總兵李成棟南遁。 夏四月癸丑朔,左良玉南下,聲言討馬士英;又沿途傳檄、張榜,稱奉太子密旨,率師赴援。士英調黃得功、劉良佐離汛;遣劉孔昭、阮大鋮、方國安、朱大典同禦之。進大典兵部尚書、國安挂鎮南將軍印。劉澤清託名勤王,率兵大掠而南。史可法疏言:『良玉原不敢與君父為難,若虜一至,宗社可虞,不知士英何以朦蔽至此』!不省。 時以選妃為急,遍選不中;惟太監田壯國在杭州選陳氏、王氏、李氏三人,命入元暉殿。 從逆光時亨、周鍾伏誅。並殺原任武德僉事雷演祚、禮部主事周鑣;二人與阮大鋮有隙,故借從逆殺之。 是月二十二日甲戌,虜渡淮。上召諸臣入問方略,諸臣皆請備淮陽。上曰:『左良玉原非反叛,淮陽宜守,不宜撤江防兵』。馬士英厲聲曰:『吾君臣寧死於虜,不死於左良玉手』!上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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