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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版面影像】 墓地 臺人之喪,先選良材製棺槨,形如刳木舟,藏屍於其中。鑿地僅二、三尺置棺,粘土塗其上,如土饅頭。經過三、四年,而開棺洗骨,改葬於壙穴,建碑標。但貧者經數年猶不能改葬,土饅頭沒於草萊之間,頗極凄涼,可謂戾古聖追遠之教矣。邦人厚於喪,超於臺人。棺材、擴穴固盡其善,而如碑標最注意,刻字於貞石建之,以高柵繞之,蓋不啻衒外觀,亦盡人事而已矣。 評曰:余曾遊郊野,觀土人掘土探物。就視之,則發墓拾骨。髓骼暴露,異臭撲鼻。訊之,即洗骨也。余竊愛孝情,而惡其陋態。屍體一歸土,則無復洗骨之要。即雖謂習俗,亦宜加改善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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