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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版面影像】 盂蘭會 臺人勤業貨殖之風,無貴賤、無老少皆然。是以一年三百六十餘日,營營栖栖,未嘗休業撤勞。唯中元盂蘭會·戶戶爭奇、家家鬥奢,山珍、海味,酒池、肉林,或聘妓吹彈、或呼優演戲,懸釆燈,開華筵,歌唱管絃,亙一月之久;竟以薦祓幽魂之事,為耳目娛樂之具。大家則費數百金、小家則靡數十金,若計以全臺,其所費實不貲也!日 【第 7 頁:版面影像】 東以七月十五、十六、十七之三日為盂蘭盆,掃祖先墳墓,飾裝佛壇,供茶飯,延僧讀經,或門前燎柴、或築樓鳴鼓,童男童女群團歌舞,以為一歲中樂事。至近年,以其群團歌舞,或亂風趨侈,禁之。而追遠原本之美風依然,亦其宜而已。 評曰:人間不可無娛樂之事,但失其程度,則百害千弊,駢起不可底止。余獨恐臺俗盂蘭會,少失其程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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