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卿盛宣懷函陳日使索閱水線章程已請就近向�盚蟡籵�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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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四日(三、一四),京卿盛宣懷函稱:
昨復寸函,計登籤掌。今日輶原陳政來晤,弟已告知中國與大北所訂合同,鈞署並無底本;日前署中來函轉索,敝處現已電令上海取寄。惟此合同,從前丹國說明不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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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閱看;如要取閱,須彼此知會。目下大北總辦�盚蟡芠{駐日本,應請西大臣電復貴國,就近向�盚蟡籵�閱,最為妥速等語。謹特奉聞,如前途再赴尊處索看,請即推至敝處可也。
專布。敬請臺安。
——見「海防檔」「丁、電線」(下)一六五○(二一七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