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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機處交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鐵路改歸官辦以卹商情而免中止抄摺

【第 127 頁:版面影像】

軍機處交出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臺灣鐵路改歸官辦以卹商情而免中止抄摺

十一月初六日(一二、八),軍機處交出劉銘傳鈔摺稱:

為臺灣鐵路改歸官辦,以卹商情而免中止;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照臺灣興造鐵路,前經海軍衙門議准,奏奉懿旨『依議。欽此』欽遵。經飭據商務委員已革道員張鴻祿、浙江候補知府李彤恩訂由英、德兩廠購辦鐵路鋼條三百三十里、大小鐵路橋一道、火車客車七十具,先自基隆造及淡水,再行接續前進;由臣改派道員楊宗瀚總辦,議定地價,車房、碼頭歸官承辦,並撥營勇代做工程,於光緒十三年閏

【第 128 頁:版面影像】

四月奏明在案。

當時勘定臺南、北六百餘里,除地價、車房、碼頭、土工外,估價銀一百萬兩。惟淡水至基隆山河夾雜,須挖山洞九十餘丈、大小橋樑一百二十餘座;穿山渡水,挖高填低,工程浩大。各軍因修築砲臺、剿番剿匪,無暇代修,均由商局僱夫興辦。現將基隆六十里修造平坦,鋪成鐵條三十里,年外可以完工;共計夫價橋樑,已費銀十九萬兩。查李彤恩等招集商股一百萬,其時創議皆以鐵路利厚,兩月之間即招股七十萬,收到現銀三十餘萬;復經各商議購快船兩隻價銀三十六萬兩,以輔鐵路之不足。自工師到後,細勘工程,統計土工需銀三十餘萬兩;營兵無暇代修,各商觀望。需用經費,經李彤恩稟請,由臣挪用,陸續借支銀二十萬兩。所有鐵條、火車、鐵橋,均經臣議立合同,由外洋購辦,分年歸還;本年頭批已給銀十萬兩。李彤恩勇於任事,商民信服;擬俟基隆六十里最大工程告竣後,再行招集股分。不料李彤恩於九月病故,楊宗瀚因病假歸,經臣委員督修。據各商稟請歸官自辦,已繳現銀三十餘萬願留快船兩隻作抵等情。臣查臺灣鐵路辦成,不獨利商便民,且於海防大局有裨;故臣費盡經營,創議興辦。今商股既已觀望不前,承辦委員或死、或病;若聽其中止,不獨已費公款無所著落,且購到鐵條、鐵橋、車輛、木料,棄置可惜。臣飭工師詳細勘估,究竟需用經費若干?據稱:通盤核算,基隆至彰化每里合銀三千兩,彰化至臺南每里合銀二千五百兩,計地價、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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