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10種:臺灣海防檔 →臺灣海防檔(下)→臺灣巡撫劉銘傳咨報李經方校對船砲帳目完畢並准其請假入都會試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臺灣巡撫劉銘傳咨報李經方校對船砲帳目完畢並准其請假入都會試

【第 132 頁:版面影像】

臺灣巡撫劉銘傳咨報李經方校對船砲帳目完畢並准其請假入都會試

二月二十八日(三、二九),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文稱:

據駐英二等參贊官、分省補用知府李經方稟稱:『竊卑府前奉出使大臣劉札飭,赴臺灣聽候與怡和、旗昌兩洋行結算前購船砲帳目等因。當經將駐英使署經手事件,逐一清釐;於光緒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自英起程,十五年二月初一日馳抵臺灣,遵奉示諭與該兩行校對船砲帳目。現在該兩行帳目均已結算無,理應即回英國使署供差。惟卑府系安徽省廬州府合肥縣人,於光緒八年壬午科應江南鄉試,中式第三十八名舉人;現值會試之年,考期在即。刻下既因公奉差到臺,擬請賞假兩個月,俾得入都應試。一俟會試事畢,謹即束裝起程回英銷差。理合具稟,伏乞鑑核,賞給咨文,以便於二月二十一日自臺灣起程,航海入都,親&909C&至禮部呈驗應試。並祈咨呈總理衙門查考』等情到本爵部院。據此,查怡和、旗昌兩行船砲帳目既據該員結算清楚,應准給假咨送會試。除稟批示並給咨會試暨分咨外,相應咨呈。為此,咨呈總理衙門,謹請查照施行。

——見「海防檔」「甲、購買船砲」(下)五三七(七九八頁)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