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日本公使林董照復已飭電局查明福州海線何處斷絕如何修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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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四日(一○、二一),給日本公使林□照會稱:
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准照稱:『刻接外部大臣電開,現因淡水接續福州之電線斷絕不通,我政府為修理起見,暫租大北公司輪船;咨請總署迅速電飭福州地方官,俾其順便從事』等因。本衙門查交接臺灣憑單內開:『一、臺灣至福建海線應如何辦理之處?俟兩國政府隨後商定』等語;現在此條海線應如何辦理?兩國尚未商定。既經貴大臣轉准貴國政府電稱欲往修理,本衙門即日札飭電局總辦迅速查明福州海線何處斷絕?如何接修?俟復到再行知照外,相應先行照復貴大臣查照可也。
——見「海防檔」「丁、電線」(中)一○七六(一五八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