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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海關道盛宣懷電稟臺灣海線應歸中國辦法

【第 147 頁:版面影像】

津海關道盛宣懷電稟臺灣海線應歸中國辦法

【第 148 頁:版面影像】

津海關盛道宣懷來電(八月二十八日):

前議臺灣水線應歸中國,據閩局陳同書稟:須作為官已售與商電局,方好由公司出面爭論。惟福州至臺灣水線中斷,應由電局往修,乃可認為我產。查「飛捷」修線輪船在滬裝煤,兩三天回閩;如以為然,請由總署電邊帥,准將「飛捷」及船上修線物料暫歸電局派用。否則,此線若聽日本修好,則難收回矣。乞示遵!宣稟。勘。

——見「海防檔」「丁、電線」(中)一○八○(一五八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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