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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4 頁:版面影像】 等項。 三、約明海線一到臺灣,立即安放妥貼。放線時,船中薪費一切由怡和行發給;惟煤炭請爵撫憲撥用。電線一經安放沉妥以後,交船之日所有船中費用,應由中國自備。倘要留船主人等,均聽中國鈞便;如不留用,仍由怡和行資送回國。 四、由安平至澎湖轉達廈門,計共英海里一百五十里。內安平近岸海道計七英海里上下,應用粗線每英里重十噸;至澎湖近岸海道計十英里上下、廈門近岸海道計十三英里上下,每英里亦俱用十噸重之粗線。其餘深海,應用細線每英里重二噸以上。共用十噸重粗線三十英里、二噸重細線一百二十英里;如須改用五噸重水線為之連接,由工師酌量添辦,不另給價。 五、此項水線安放海底,不能用勁牽直;應須曲折安排,方期穩固。倘所需不止一百五十英里,應由怡和行多備十餘里或二十餘里之水線,以免臨時缺需貽誤。此項不另給價。 六、約明承辦英國上等海線及線心用七條紫銅斤,每英里重一百三十磅;外用三重吉潘印度膠包固,每英里應重一百三十磅。再合麻及最結實之小帶紮緊,再紮以極堅固之鐵線、又紮以麻,加巴麻油漆成。共計包固五層,俱用新料新造,不得以舊料壞物抵塞。 【第 155 頁:版面影像】 七、此項水線,現蒙爵撫憲發出線樣一條為式,怡和行當將新造線式寄來呈請查驗。倘將來水線運到驗與所送原樣不符,怡和行情願認罰。 八、在安平、澎湖、廈門三處,應設電報局三所。其局所,應由中國建造。至局中應需床舖、椅棹、傢伙一切,亦由爵撫憲自備。惟所需打電電具、電池要雙付及各等機器,由怡和行代辦足備足用;共需若干件,要與廈門大北電報公司所用物件一律,不得短少。 九、另備測量機器一付,一備將來海線損斷,庶學生可以測量遠近,易於撈收修理。 十、安平、澎湖、廈門三處線端應由何處起岸,應否添用陸路旱線或暗埋地窨須俟將來外國工師到臺,會同委員勘明應用若干?再行議價;此項怡和行自當公道代辦。 十一、將來電線機器到華,由怡和行雇用司理放線工師三、二人到華包放水線;每月應給薪水及工竣資送回國,統由怡和行給發。惟應留工師一人在臺三年令其教習學生修線之事,每月薪水如何議給?怡和行願為居中說合,必可從廉訂定。 十二、約明代辦將來海線損斷應行撈收修理接線之機器一付並預備十噸、二噸海線若干及隨時留備之線一切銅線、硬印度膠、麻繩、巴麻油、鐵線等項,以備隨時足用。 十三、約明驗看海線一事,如在英國 驗,即由中國駐紮英京大臣派員查驗;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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