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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3 頁:版面影像】 城守營:在北門內,駐防府治。先是,府城內外各汛塘係鎮標撥兵分防。雍正十一年,總督郝玉麟奏准,添設城守營左右二軍各步戰守兵五百名;內以左軍一百四十名、右軍一百九十名,駐防府治倉庫等項。城門七座,各設營房,分撥把守司啟閉。週城窩舖十五座,臨海大砲臺二座,俱派撥防守外,其左軍三百六十名,以二百三十名分防鳳山縣岡山各汛及本縣大崎腳汛南安店塘;以八十名分防羅漢門猴洞口汛;以五十名撥防鹽水埔汛港岡角、帶圍、瀨口、塗墼埕等塘。右軍三百一十名,以二百一十名分防諸羅縣下加冬各汛塘及本縣柴頭港水仔尾塘;以五十名撥防大目降汛蔦松小橋等塘;以五十名撥防舊社汛大灣嵌下等塘。將鎮標三營之兵全數撤回府治,以資彈壓。 臺協水師:中、左、右三營,駐劄安平鎮。鎮城一座,坐北向南,營兵分駐城內外。雍正十一年,總督郝玉麟奏准,就城內建倉,貯粟三萬石,交與該營收管。每年礱米給兵,以免赴府支領之勞。 中營,步戰守兵八百五十名。內除二百一十五名分防諸羅縣蚊港、鹽水港等汛、五十名貼防北路營半線汛外,以四十名隨防安平鎮,以八十五名分防內海安平鎮汛,以一百五十名輪防內海鹿耳門汛,以六十名分防外海大港汛,兼轄外海鯤身頭、蟯港等汛,以九十名撥隨副將出洋總巡,以一百六十名分巡鹿耳門外中路洋面。戰船一十九隻:平 【第 244 頁:版面影像】 字號一至十八,又波字第七號,內除諸羅縣蚊港汛二隻外,實在安平鎮汛七隻,鹿耳門汛三隻,大港汛一隻,撥隨副將出洋總巡二隻,分巡鹿耳門外中路洋面四隻。 左營,步戰守兵八百名。內除二百八十名分防諸羅縣笨港等汛外,以一百名駐防安平鎮汛,以七十名隨防安平鎮城,以一百三十名分防內海安平鎮汛、兼轄內海水城海口,以四十名撥隨副將出洋總巡,以一百八十名撥巡本汛洋面。戰船一十八隻。定字號一至六、九至十八,又波字第五、第六號。內除諸羅縣笨港、三林港、鹿仔港共六隻外,實在安平鎮汛七隻,又撥隨副將出洋總巡一隻,撥巡本汛洋面四隻。 右營,步戰守兵八百五十名。內除二百五十名分防鳳山縣打鼓等汛、五十名貼防北路營半線汛外,以一百名駐防安平鎮汛,以七十名隨防安平鎮城,以一百五十名輪防內海鹿耳門汛,以五十名撥隨本標左營遊擊出洋總巡,以一百八十名分巡本汛洋面。戰船一十九隻。澄字號一至十八,又波字第八號。內除鳳山縣打鼓汛及淡水港等汛洋面共五隻外,實在安平鎮汛六隻,鹿耳門汛三隻,撥隨本標左營遊擊出洋總巡一隻,分巡本汛洋面四隻。 澎協水師:左、右二營,駐劄媽宮澳。坐西北,向東南。康熙六十一年,建倉貯粟五千石,以豫兵米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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