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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5 頁:版面影像】 生等,或駮雜放紛,或偏長曲技,尤不足以崇聖學而勵真才矣。則莫若懲循名之失,求責實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補救之為得也。我皇上洞見取士源流,所降諭旨,纖悉坐照。司文衡職課士者,果能實心仰體,力除積習,杜絕僥倖,將見數年之后,士皆束身詩禮之中,潛心體用之學,文風日盛,真才日出矣。然此亦特就文學而言耳。至於人之賢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決定者。故立法取士,不過如是。而治亂盛衰,初不由此。無俟更張定制為也。舒赫德所奏,應毋庸議。謹奏』。乾隆九年八月十四日奏。奉旨:『所議是。欽此』。 進士 乾隆四年,巡臺御史諾穆布單德謨奏稱:『臺灣一郡,遠隔重洋;應試士子, 返維艱。蒙世宗憲皇帝格外加恩,准於閩省鄉試另編臺字號,每科取中舉人二名;以故文風丕振,倍盛曩時。但數年以來,中鄉科者有人,而會選者未睹。蓋會場為天下人文淵藪,海外僻處,豈能與內地士子一體較量?且自臺抵都,經萬里之遙,歷重洋之險,辛苦十倍;迨至落第回籍,跋涉徒勞,即有志者亦觀望不前,而單寒之士更畏難裹足,殊堪憫惻。查現在舉人已有八名,嗣后會試之期,臺郡士子請照鄉試例,於福省名額內另編臺字號,取中一名;數年以后,舉人增添,數目再為酌改』。等奏。部議:『俟臺郡士子來京會試,果至十名以上之多,再行奏聞,恭請欽定』。 武進士 阮洪義,康熙三十三年甲戌會試中式,殿試三甲第三十三人。 【第 356 頁:版面影像】 葉宏楨,康熙四十五年丙戌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 柯參天,康熙四十八年己丑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 林大瑜,康熙五十一年壬辰會試中式,殿試□甲第□人。授衛守備。 范學海,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會試中式第五十五人,甲辰□殿試三甲第一百八人。任山東兗州壽張營中軍守備,署本營遊擊。雍正十一年,請假歸養。 蔡莊鷹,乾隆四年己未中式第三十五人,殿試二甲第十一人。御前正黃旗藍翎侍衛。 舉人 王璋(第六人。字昂伯。由府學中式。官至監察御史,有傳):康熙三十二年癸酉鄭基生榜。 王茂立(龍巖教諭):康熙四十四年乙酉施鴻綸榜。 楊朝宗: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江日昇榜。 張飛(榜姓陳,字則陞):康熙五十三年甲午林廷選榜。 陳世臣(榜姓王。由府學中式):雍正元年癸卯恩科廖學信榜。 莊飛鵬(字伯遜。由府學中式。浦城教諭):雍正四年丙午吳士拔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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