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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頁:版面影像】 武備紀 營制(載「紀略」) 俸餉 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悉照舊制。惟各官月支養廉銀米,於乾隆四十七年奉文裁汰,改給養廉銀兩。副將月支養廉銀六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遊擊月支銀三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守備月支銀一十六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千總月支銀一十兩,把總月支銀七兩五錢,外委月支銀一兩五錢,額外月支步戰兵糧米。道光六年,左、右營奉文各裁外委、把總一員,每營實計外委、把總四員。餘與「紀略」無異。 營署 詳「紀略」。火藥局原在新城內,續因倒壞,嘉慶二十二年移建大教場東,二座十間。餘無異。 調補 詳「紀略」。調補年分如有更改之處,悉照通台一律辦理。 【第 54 頁:版面影像】 班兵 內地各營應撥換班兵,原額兩營共二千名,乾隆四十七年奉文裁汰兵一百四十二名。每起更調,水提標中營應撥戰兵四十五名、守兵三十九名,水提標左營應撥戰兵四十六名、守兵三十九名,水提標右營應撥戰兵四十七名、守兵三十八名,水提標前營應撥戰兵四十八名、守兵三十八名,水提標後營應撥戰兵四十六名、守兵三十八名,南澳左營應撥戰兵五十九名、守兵一百四十二名,銅山營應撥戰兵一百二十八名、守兵一百四十九名(以上七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戍澎左營,軍械俱全),海壇右營應撥戰兵一百八十四名、守兵二百六十九名,南澳左營應撥戰兵一百八十三名、守兵八十九名,銅山營應撥戰兵五十二名、守兵一百零二名,閩安右營應撥守兵十名,烽火門應撥守兵十四名(以上五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戍澎右營,軍械俱全)。 哨船 右營哨船,系道光元年奉文:因避御名,改為「鞏」字號。餘與「紀略」無異。 汛防(載「紀略」,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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