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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神明會及父母會

【第 266 頁:版面影像】

己亥年陳仁盛林進文

甲辰年黃習清林應昌

(2)賞觀一鄉一社之間,有田盧居民之處必有神焉!以主其地必有人焉!以著其地。神佑人,人祀神,依古然矣!我莊之有天燈尊神、福德正神,由來久矣!聞知先父老云:福德神壇開墾時已合建於莊首西北埔中,初設時即來靈龜,直到座前甚馴,莊之命名原本於此。後天復建天燈尊神壇於莊首北柵中,蓋莊墾於康熙四拾七年,東邊沿山莊少,常有生番之患;生番猶虎也,相傳天燈尊神能御虎患。前父老縷述其事甚悉,是以建壇於莊首,早夜燈光輝映,莊人星出月歸,晏如也。厥後莊墾成,林莽去,畝彰,國賦供,人樂其業,神享其祀,相安幾數十年矣!乾隆拾九年,山水驟漲,莊之西邊沖陷成河,福德壇前崩壞,莊人移入巫家園內,由是未復建其壇矣!莊人歲時有事,及吉慶祈禱,則以天燈座前一同奉祀福德尊神,以是而相安又數十年矣!迨乾隆五拾四年大亂平,建醮後始議建福德壇於天燈座左,就巫家園內迎出原福德神爐主祀,至今二壇前後相輝,依然共享春秋之祀,莊人沐神惠者百年如一日,亦共見共聞,無庸贅矣!第莊中前輩亦常捐貲立會,未經業者無論也。前於乾隆三十八年,復鳩會友捐貲建立一會,積息存放,立田業,歷春秋兩次,賴以祭祀。茲嘉慶八年始變業,為明買絕業,年收租息足供祀費,以垂久遠,益覺完善也矣!於戲!人有神以護佑,神有人以供養,相胥以

【第 267 頁:版面影像】

綿久遠,未嘗不昭然共見共聞矣!因述前言而詳敘之,亦以志不忘云。

嘉慶拾六年端月日云林毓麟記

道光二十七年中秋節藻生死徐鑑瀛抄

眾議規條開列於後:

一、議:應祀日期,每年限定正月十五;八月十五日,永為定例。

一、議:應祀之日,會內人等務整衣冠,齊到壇前徐行三獻禮。儀畢,集讌會,少長列坐,共敦和睦,不許爭競噪鬧;違者公議行罰。

一、議:每年有存銀各發放,其穀每石每季加利壹斗五升,其銀每元每季加利壹皮五分正,此議。

一、議:會內人等倘有折會者,只許每分折回銀參元,永為定例。

一、議:每年春秋兩季應祀,其首事每季編定四人,周而復始,不得推諉,此議。

(4)孔夫子會(會名)文聖會會序

粵稽古帝王將相以來,生則榮名於當時,沒則銷聲於後世者,曷可勝道哉!若一言可為百世師,一行可為天下則,莫如我孔聖獨也。其生平不能彈述,而自邦國達之州閭委巷,言六藝者莫不折衷於其際矣!然非甚至德,孰能使千秋萬世,傳其教而無窮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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