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毆傷無服族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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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毆傷無服族嬸例
東撫咨:外結徒犯內劉虎臣,毆傷無服族嬸劉鄭氏成廢一案。查劉鄭氏係劉虎臣無服族嬸,劉虎臣將其毆傷成廢係卑幼犯尊,自應炤同姓親屬相毆卑幼尊長加一等之律問擬。該省將劉虎臣依凡毆傷人成廢律,擬以滿徒,係屬錯誤,應改依折跌人肢體成廢滿徒律上加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仍令專咨報部(道光八年說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