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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 招婚合約字

【第 611 頁:版面影像】

第八招婚合約字

同立招婚合約字人謝心匏,同妻林氏,有親生長女名喚嘴娘,年登十貳歲,夫妻相議,願將此女出招與人,憑媒說合,引向與陳門曹氏悅娘為媳婦。當日三面言定,聘金銀&8D84&拾六大元正;其銀即日同媒親收足訖,將嘴娘隨即付曾氏悅娘娶去為媳婦,並帶去外祖李家禋祀二位,永遠奉祀。日後生男育女,對半均分;倘丹桂孤芳,兩家奉祀,無分爾我。保此女係正匏親生之女,與他人無干,亦無來歷交加不明等項;如有不明,心匏一力出首抵擋,不干曾氏之事。口恐無憑,同立招婚合約字貳紙壹樣,各執存炤。

即日同媒親收過龍銀&8D84&拾六大元正完足,炤。

【第 612 頁:版面影像】

批明:李家神主永隨嘴娘,不得挨移變換,聲明再炤。

光緒二十九年八月日代筆人李集成

為媒人王氏富吳泉

在場知見人火盛母林氏

立招婚字人曾氏悅謝心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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