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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查核案件疏

【第 84 頁:版面影像】

請查核案件疏書山、熊學鵬

臺灣為海疆重地,巡視有稽察、撫綏之責;國家設立滿、漢巡臺御史各一員,原欲其留心體察、彈壓地方,以佐督、撫耳目之所不及,固邊圉而收實效也。

臣等蒞任以來,凡遇地方官辦理未協之處,無不剖晰開陳,囑其改正。惟是向來臺地各官所經理案牘,有報知或不報知。其不報知者,迨經該處民人告發查詢,始將緣由聲明;更復任意延捺,有遲至經年並數年不覆不結者。查例載:地方官辦理事務,非不定有限期;無如臺郡懸居海外,恃有重洋間隔,督、撫相去遙遠,呼應不靈,而巡察又向不稽查,是以因循玩愒。今若逐案參處,則參之不可勝參;若僅摘出一、二事題參示懲,則掛一漏萬,亦於政體未合。夫案牘久懸,則事端百出,無辜待質者拖累難堪,逞刁健訟者奸謀得遂。此廢事之患,實所以生事也。伏思臣等奉命巡臺,自應查核整頓,毋致廢弛。應請嗣後臺灣地方官所辦案情,按月將已結、未結分晰造冊,申送巡察查核。其依定限完結各案及實有情節不能限內完結者,毋庸具題;倘並無難結情節、任意遲延及隱匿不行造送者,一經查出,臣等繕本題參,交部察議。

再,查臺地民人每將地方官已結各案,屢次向巡察控告不休。此等刁風,亦不可長

【第 85 頁:版面影像】

。嗣後遇有控告,查原案判斷明晰者,嚴行批飭不准。其另稱冤抑有關民生風化者,臣等酌量輕重,分別批發提訊。如所控是實,應即時改正者,飭令地方官改正;應知會督、撫者,知會督、撫;應奏聞者,奏聞。如所控涉虛,將此健訟之棍徒,交地方官照「誣告律」嚴加治罪,以儆不法。庶可以息事寧人,於臺疆似有裨益。

(附)鄭克塽歸降第一表

(附)鄭克塽歸降第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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