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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沙書院記

【第 125 頁:版面影像】

白沙書院記曾曰瑛

白沙書院者,乃余新闢之書院,請名兩巡方聞之執政,而以教育多士之秀者也。夫古之為教,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儲才育賢之方至備;其為道似紆,而其收效甚大。有牧民之責者,固宜視為急務焉。

彰化為諸羅分邑,肇於雍正二年。雖建置未久,而田疇漸闢,村社繁衍、市肆駢集,已成臺北都會之區;子弟之書升掄秀者,亦不乏其人。惟是風俗未淳,教化有待。余於乙丑春,奉命分符北路。蒞任未閱月,更委攝彰篆。目擊富庶之形,不禁喟然歎曰:『是曷可以無教乎』!夫欲昌明大道、丕變民風,設教須自上始。我國家重熙累洽,仁漸義摩;薄海內外,共沾雅化。彰之士庶同沐薰陶,苟得經明行修者為之師,廣集群英

【第 126 頁:版面影像】

,相舉朝夕講論,其人文蔚起也更易。惜邑無講學所;余不自量,捐俸百二十金,命縣尉朱江鳩工庀材,創立講堂三間,附於學宮之右。時諸生潘仁、吳學簡、蕭朝宣等聞而踴躍,更共捐二百金整垣治宇,規模略備。計自乙丑年十一月,迄丙寅三月而落成;延明經王君宗岱入院掌教。復查出學田五十二甲六分,年收餘租銀六十六兩七錢二分;又續墾田九甲,年得租榖五十四石:陳明大吏,均撥歸書院,為師生膏火。

諸生因請記於余。余未優而仕,夫何記。雖然,願有勗。考之「周禮」: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孟月屬民讀法。蓋政本以教為先,誘掖獎勸以導之、從容涵詠以待之,非可徒恃法制禁令,亦非可苟且責成且夕也。竊怪今之學者,讀書不窮義旨,耑以帖括為工,德行廢而弗講;安望行修名立,化於鄉里、施於政治哉!吾願多士宅心詩書道德,潛修實踐,勿事浮華,以為發政施令之基。其薰陶培養,則又賴於後之君子。爰書以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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