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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版面影像】 疆界 「郡志」載:縣治在臺灣府南一百二十五里。東至淡水溪二十五里、西至打鼓山港二十五里,東西廣五十里;南至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北至臺灣縣文賢里二贊行溪一百二十五里,南北延袤四百九十五里。當其時,以新造之域,事多創始,未及周詳;東西朔南之區僅得之傳聞,約略計之,非確有所徵而實有所據也。 康熙五十三年,上命大人涉波濤、歷險阻,親按疆域,勘丈里數,而遠近確然畫一,較之「郡志」大相逕庭;登版圖於天府,疆域庶乎其不差矣。縣治東南抵高岡,西北臨大海;東、北界諸羅縣,北界臺灣縣,南至沙馬磯山:隸臺灣府(南八十里)。東至淡水溪二十五里、西至打鼓仔巷一十里,東西廣三十五里;南至沙馬磯頭二百一十里、北至二贊行溪六十五里,南北延袤二百七十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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