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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弁言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有「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一書,除卷首外,計分十一卷,約二十餘萬言。在我個人來說,是第一次看到這部書。但可惜併不完整,而且可能缺了一半。我們曾向中央、故宮以及其他圖書館都找過,知道這是目前台灣的孤本。因此,我們就無法補充,深為遺憾。 在我們決定拿這本「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編入台灣文獻叢刊的時候,確實經過一番考慮。這併非因為本書殘缺不全,而在本書可否視為「台灣文獻」。結果,我們是把它編入台灣文獻叢刊了,這有三個理由。第一:當年台灣屬於福建,是福建省的一府(福建省台灣府);所以福建省的戰船則例,也就是台灣府的戰船則例。第二:台灣是福建最主要的海外島嶼,福建的「外海戰船」,一定會與台灣發生密切的關係。第三:我們研究台灣的歷史,不論雙方海戰或官方巡海,都要講到「戰船」;所以「戰船則例」,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智識。 其次,在我看到這本書的當時,還有一點感想;不妨記在這�堙A留個紀念。說實在的,我十分驚訝在木版印刷的年代,會有這樣科學性質的巨著問世。不用查究,這一定是乾隆年間的東西。由出版物來看時代的治亂,真是絲毫不爽的。不過,時代的治亂固 【第 2 頁:版面影像】 然真切地反映於出版物,但畢竟這是「被動的」,不算得偉大;我們所希望的,是如何在動亂的時代,仍能注意并發揚出版事業,這方是「主動的」,才值得欽佩。亦必如此,始可反亂為治。語云:『入境問俗』;我們伸引開去,入其境,祗要看看它有些什麼出版物,就可知道當地的一切了。 至於本書特別提到台灣的部份,易川先生於整理以後曾有簡單的摘記,刊錄於後。 清代福建省外海戰船,台灣幾及三分之一。關於台灣戰船的船數及其修造演變,在「台灣府志」的「武備」或「兵製」門都有記載。至各種戰船的「做法」,則詳載這部「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中。據「則例」,福建省額設外海戰原為三百零二隻,計有趕繒、雙篷 哨等名目;前者分為十八則,後者分為十則。至乾隆中葉以後,經裁減趕繒船第十五則、第十八則及雙篷 哨第一則、第二則、第四則、第五則,共留大小戰船二百六十六隻。內台灣(包括澎湖)原為九十八隻,隨亦裁減為八十隻。此八十隻戰船,其分配各營船號彙列如下。 淡水營:「波」字二號、四號(趕繒船)。 台灣協標中營:「平」字一號、二號、三號、四號、五號、六號、七號、九號、十號、「波」字七號(趕繒船)、「平」字十一號、十二號、十三號(雙篷 哨)。 台灣協標左營:「定」字一號、二號、三號、四號、五號、六號、九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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