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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卷六 ——福建省外海戰船做法(六) (第六則趕繒船)

【第 213 頁:版面影像】

金一面重四斤換新(每斤貼工料銀七分),計銀二錢八分。

以上拆造前船成規內開:共需工料銀五百六十三兩八錢四分七釐九毫;內部價銀二百六十八兩四錢九分九釐,加八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二百九十五兩三錢四分八釐九毫。今按條查核,分別增減更正,需用工料銀五百六十一兩七錢三釐;內部價銀二百六十七兩四錢七分八釐,加八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二百九十四兩二錢二分五釐。計節減〔工料〕銀二兩一錢四分四釐九毫。行令該撫於前船屆應拆造之期,將節減銀兩在於應領銀內扣除。

至大、小修理成規內開:大修工料銀三百八十五兩五錢八分七釐;內部價銀一百七十五兩二錢六分七釐,加九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二百十兩三錢二分。小修工料銀二百七十四兩八錢五分七釐;內部價銀一百十九兩五錢三釐,加十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一百五十五兩三錢五分四釐。

其餘七船倣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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