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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5 頁:版面影像】 百二十斤。每撕棕四十斤,用匠一工;成繩四十斤,用匠一工。共核用棕六百二十斤,撕棕匠十五工五分,成繩匠十五工五分。 沖風旗一面,長、寬各一丈六尺;一條龍旗一面,長六丈、寬三尺;媽祖旗一面,長、寬各五尺;大小定風旗三面,內一面長六尺、二面各長四尺五寸:均寬一尺。共核用幅寬一尺色布五十丈,苧線十兩,裁縫匠五工。 中椗二門(齒全),各長二丈一尺、寬一尺二寸、厚八寸。 中櫓二枝,各長四丈八尺、寬八寸、厚五寸。 舢板櫓一枝,長二丈九尺、寬七寸、厚四寸。 大、小桅餅七個。 大、小無底升七百個。 椗舵上配用竹繩、草繩,共用竹篾五百九十斤,繩匠二十一工二分四釐,草心六百二十五斤,繩匠十五工六分三釐(查原送成規內開:打造竹繩、草繩所用匠工,多寡不齊。今照棕、麻繩索用工之例一律核定)。 篷上配用大小繚毬、攝子、兔耳,共用櫆籐二十九斤,籐匠五工八分。 刻字用,刻字匠三工。 豎立大、小桅用,壯夫四十名。 【第 296 頁:版面影像】 前船共用大小鐵釘三萬一千一百個,刷抹釘頭每百個用桐油六兩四錢、灰一斤。每油灰十斤,用 匠一工。共核用桐油一百二十四斤六兩五錢,灰三百十一斤, 匠四十三工五分四釐,舂灰夫十名八分九釐。 前船共用艦匠五百十一工八分三釐,係照杉、松木植核定;內有樟、柯等硬料用匠一百十四工五分,每工外加匠二分,計加匠二十二工九分:共匠五百三十四工七分三釐。每百工加安裝匠十工,計安裝匠五十三工四分七釐。每艦匠、安裝匠一百工加隨匠壯夫二十名,計壯夫一百十七名六分四釐 以上拆造前船,共用: 寬一尺、厚八寸松木六丈六尺六寸(每丈銀四錢一分四釐),計銀二兩七錢五分七釐。 查原送成規內開:松木按十六則丈尺計算,每丈核銀〔自〕四錢八分一釐至三錢四分一釐不等,多寡參差。均勻計算,每丈需銀四錢一分四釐。今照四錢一分四釐之數一律核定。 圍大三尺二寸、淨長四丈二尺大吉木二十八根三丈一尺八寸(每根錢二兩七錢),計銀七十七兩六錢四分四釐。 查原送成規內開:大吉木二十九根。今按丈尺做法核算,應減一丈二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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