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25種: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 →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卷二 ——福建省外海戰船做法(二) (第二則趕繒船)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欽定福建省外海戰船則例卷二 ——福建省外海戰船做法(二) (第二則趕繒船)

【第 93 頁:版面影像】

,運費銀四分六釐六毫。行令該撫於前船屆應拆造之期,將節減銀兩在於應領銀內扣除。

至大、小修理成規內開:大修工料銀三百九兩七錢七分一釐;內部價銀一百四十兩八錢五釐,加九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一百六十八兩九錢六分六釐,台廠運費銀二十八兩一錢六分一釐。小修工料銀二百二十二兩二錢一分二釐;內部價銀九十六兩六錢一分四釐,加十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一百二十五兩五錢九分八釐,台廠運費銀十九兩三錢二分三釐。

其餘一船倣此。

.本文顯示:共  15  頁 .目前位置:第 15 頁
[上一頁] [最前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