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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頁:版面影像】 苧線十兩(每斤銀一錢二分),計銀七分五釐。 椗二門(齒全),各長一丈八尺、寬一尺、厚六寸(每門銀一兩一錢二分七釐),計銀二兩二錢五分四釐。 中櫓二枝,各長四丈二尺、寬八寸、厚五寸(每枝銀一兩七錢一分三釐),計銀三兩四錢二分六釐。 舢板櫓一枝,長二丈五尺、寬七寸、厚四寸,計銀三錢二分一釐。 大風篷一扇,長四丈八尺、寬二丈七尺八寸,計銀四兩一錢六分一釐。 頭風篷一扇,長二丈八尺、寬一丈四尺,計銀一兩二錢二分二釐。 查原送成規內開:一則至十七則,大篷每扇銀五兩五錢,頭篷每扇銀一兩五錢。所開丈尺,大篷長自四丈八尺至七丈、寬自二丈六尺至三丈三尺不等;頭篷長自二丈四尺至三丈五尺、寬〔自〕一丈四尺至一丈六尺五寸不等,俱屬參差。均勻核計,每折見方一丈需銀三錢一分一釐八毫。今照三錢一分一釐八毫之數一律核定。 大、小桅餅七個(每個銀七分),計銀四錢九分。 大、小無底升五百個(每百個銀八分),計銀四錢。 竹篾四百二十斤(每百斤銀一錢六分),計銀六錢七分二釐。 草心三百九十二斤(每百斤銀七分),計銀二錢七分四釐。 【第 122 頁:版面影像】 櫆藤二十五斤(每斤銀二分五釐),計銀六錢二分五釐。 艦匠四百二十一工二分九釐、安裝匠四十二工一分三釐、鋸匠一百九工七分四釐、 匠二百六十三工二分九釐、鐵匠三十九工三分、油畫匠十工、繩匠四十工七分六釐、棕匠二十三工五分、裁縫匠五工、藤匠五工、刻字匠三工、壯夫一百九十二名三分七釐;以上共匠夫一千一百五十五工三分八釐(每工銀五分),計銀五十七兩七錢六分九釐。 又置備物件開後: 木桶二十件(每件銀三分),計銀六錢。 鐵鍋二口換新(每口貼工料銀一錢二分),計銀二錢四分。 鼓一面修理換皮,計銀四錢八分。 金一面重四斤換新(每斤貼工料銀七分),計銀二錢八分。 以上拆造前船成規內開:共需工料銀四百七十九兩八錢五分八釐四毫;內部價銀二百二十八兩五錢四釐,加八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二百五十一兩三錢五分四釐四毫,台廠運費銀四十五兩七錢八毫。今按條查核,分別增減更正,需用工料銀四百七十七兩九錢一分六釐;內部價銀二百二十七兩五錢七分九釐,加八津貼併另加三分銀二百五十兩三錢三分七釐,台廠運費銀四十五兩五錢一分六釐。計節減工料銀一兩九錢四分二釐四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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