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順治十八年 鄭成功攻臺灣,逐荷蘭,而取其地。詔徙沿海居民,嚴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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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順治十八年
鄭成功攻臺灣,逐荷蘭,而取其地。詔徙沿海居民,嚴海禁。
鄭成功自江南敗歸,崎嶇海上日久,屢進取無功,謀奪臺灣為窟穴。會荷蘭通事何斌逋負巨債,投成功,請為嚮導。至是,進泊澎湖;紅毛以大舟沈塞港口,砲發,潮漲丈餘,數百艘倏抵岸,遂克赤嵌城。進圍王城,半載不下,乃絕水源以困之。荷蘭棄臺灣,以大舶遷去,鄭氏遂有臺灣,與金、廈兩島相犄角。詔沿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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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里界外盡徙內地,禁漁舟、商舟出海,以杜勾通。總督李率泰遂遷同安之排頭、海澄之方田邊境八十八堡,安置內地。
——以上見原書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