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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 疆域志

【第 121 頁:版面影像】

彰化固半線之地,鄭氏之時,左武衛劉國軒駐軍於此,以討沙轆諸番。歸清以後,始隸諸羅,尚以曠土視之。雍正元年,劃虎尾溪以北,建設新邑。欲以表彰王化,故曰彰化。其時北鄙猶未大啟也。疆域廣漠,民番雜處,土腴而俗悍,鼠牙雀角,輒起械鬥,夙稱難治。然墾務日興,成都成聚。物力之饒,溝洫之利,人多殷庶。縣治在八卦山麓。斗大之城,險不足據,而反足資敵,故有移城鹿港之議。鹿港在治西二十里,商舶互市之埠也,市廛之盛,次於南郡,前駐海防同知。與泉州之蚶江相對,海程之近,無逾此者。而港口日塞,航運不通,苟非投資開鑿,未得以興彰化之利也。光緒八年,兵備道劉璈以彰化居臺之中樞,形勢未善,議移知縣於鹿港,而於大肚之間或藍興堡之橋仔頭莊,別建新邑,駐巡道,守重兵,以控制南北。巡撫岑毓英頗韙之。及建省後,分鳥日以北為臺灣,濁水以南為雲林,而鹿港同知早移於埔裹社,疆域遂小。然臺中雖為省會,而知府尚駐彰化,猶得以保其朔。若夫土田之沃,人文之盛,彰化之興,今未艾也。

雲林縣

雲林設縣,始於建省之時,則為撫墾之計爾。先是光緒十三年,劃嘉義以北之地,經營新邑,擇治於林圯埔之雲林坪,為鄭氏部將林圯所闢者,故曰雲林,以旌其功。而

【第 122 頁:版面影像】

治當濁水、清水兩溪之域,每逢汎濫,不得往來。十九年,乃從知縣李之議,移於斗六門。斗六門者,嘉義北隅之險也。乾隆二十六年,設巡檢,以分治近山。洎光緒元年,又自集集闢道,以達臺東之璞石閣,為東西交通之衢,而雲林實握其紐,故曰前山第一城。集集距治之北東,土番互市之區也,伐木熬腦,移民漸聚。而陳有蘭溪之畔,草萊未闢,原田膴膴,尚有待於後人焉。縣之疆域,北以濁水為界,彰化共之,南以牛稠溪為境。其東則高山峻嶺,人跡罕通,鯨面文身之輩,巖棲谷飲之倫,射鹿殺人,以相雄長,恩威並行,而後可服。若西雖臨海,而岸直灣淺,不足以通舟楫。北港為古來互市之口,宋、明之時巳有其名,今亦塞矣。蓋以濁水分流,挾沙澎湃,出口之處,日積日淤,沿海一帶遂不得耕,地瘠而民貧,飯水且難,況食稻乎!夫臺灣為殷富之地,力田有秋,而澎湖之民每苦鹹雨,二林深耕又患飛沙,地之肥磽,或相倍蓗,固不得同日而論也。然則雲林之利,不在於海而在於陸,不在於平原而在於山谷。材木之饒,竹箭之美,羽毛齒革之豐,足以供給而有餘,亦臺灣之一奧區也。

苗栗縣

苗栗,番語也,謂之貓裹,土番居之。僻處新竹之南,舊與彰化相接。光緒十四年建省後,劃中港以南為苗栗,以北為新竹,各有三堡。而苗栗隸臺灣府,其縣治則貓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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