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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弁言 桐城吳汝綸輯錄的李文忠公全集,是『光緒乙巳(三十一年、一九○五)四月金陵付梓,戊申(三十四年、一九○八)五月印行』。內計「卷首」一冊、「奏稿」八十卷五十冊、「朋僚函稿」二十卷十冊、「譯署函稿」二十卷十冊、「蠶池教堂函稿」一卷一冊、「海軍函稿」四卷二冊、「電稿」四十卷二十六冊,總共一百冊,說得上「篇幅浩繁」。 要拿這樣「篇幅浩繁」的全集,選輯其中有關臺灣的部份列為臺灣文獻叢刊之一,大有「沙�堬^金」之感。講到「沙�堬^金」,這最要緊的,既不能將金作沙漏去,也不宜將沙作金收入。好在金是金、沙是沙,兩者截然分明,不難辨別。我們選輯本書所遭遇到的困難,首先還是辨別「金」、「沙」的標准問題。舉例來說,有關乙未割讓臺灣的文件,這毫無疑義地不能放過;但乙未事變並非突如其來的,它的直接原因是甲午中日戰爭;因此,關於中日戰爭的文獻應否收入?收入至如何程度?這就值得考慮。如果答案是應當收入的話,則甲午中日戰爭也不是突如其來的,它的直接原因是前此的朝鮮政局;這樣一來,取捨就更難了,篇幅也就更多了。對於這一標准問題,我們經過仔細的考慮,定下了一個「不甚理想」的辦法;那就是:凡有臺灣(或澎湖、基隆)字樣的, 【第 2 頁:版面影像】 一律收入;否則,概行放棄。我們說它「不甚理想」,因為一方面有些可供參考的文件、由於其中未曾提及臺灣而被放棄了;另方面有些「長篇累牘」實與臺灣無關、祗因其中偶見臺灣兩字(例如光緒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論維持招商局」)而被收入。不過,這一辦法,雖然「不甚理想」,但在我們目前這微薄的計字給酬制度之下,平心而論,也許還是最理想的了。 卻有三個例外: (1)關於甲午中日兩國的海陸戰事,我們畢竟收入了幾篇比較重要的「奏稿」。 (2)凡是提到巡撫臺灣以後的劉銘傳的,我們全部收入。 (3)若干有關美國人李善德(C·W·LeGendre)在朝鮮及日本活動的文獻,也都收入。這因他對臺灣的關係實在太深了。 至於編排的方式,如上所述,原書是就「奏稿」、「函稿」、「電稿」之類分編的;最大的缺點,同一性質、同一日期的文件,往往由於「奏」、「函」、「電」的形式不同而被前後分裂,失去彼此聯繫。本書則不問「形式」如何,概按「時日」統一編次;其「時日」相同的,始依「奏」、「函」、「電」循序排列。這一編排的方式,可以看出事態的發展,應比原書好些。 至於原書的「卷首」,則刪去了諭賜祭文及各地奏建專祠疏等十九篇,其餘改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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