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31種:李文忠公選集 →光緒十四年→寄譯署(三月初二日申刻)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寄譯署(三月初二日申刻)

【第 583 頁:版面影像】

寄譯署(三月初二日申刻)

頃冬電已轉臺撫。惟查原約,臺灣府城口字樣,本屬牽混,開辦後又未將口界劃定,以致誤認府城為口岸。然如登州、潮州、瓊州、天津,皆有府城字樣,究各另有通商埠也。煙臺會議第三端,英使聲明准以各口租界作為免收洋貨釐金之處,可知租界以外洋貨釐金、土貨半稅皆可分別徵收。臺灣府城內並無租界之名,祈查酌辯論。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