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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0 頁:版面影像】 寄譯署(四月二十四日已刻) 頃接日本伊藤二十三日戌正英文覆電云,四月二十一日來電,業經接到。查按照兩國批准馬關和約,臺灣所有主治地方之權,業已交與日本,其了結地方變亂之法,勿庸兩國會議。是以中國政府祗須將治理臺灣之事並公家產業,查照條約及前電,即派大員交與日本大員。按照以上情形而言,樺山巡撫啟程日期,勿庸暫緩。查該巡撫已於本日由西京動身矣。至於奉天南邊之地,日本之意已於前電聲明等語。鴻查伊電,詞意甚為決絕,樺山已於二十三日起程,計日必到澎、臺。應先行電知唐署撫籌備為要。至臺地紳民公電有云,請各國查照割地紳民不服之公法剖斷,詢科士達查洋文公法原本所載,並非戰後讓地之例,難以比擬。且日既不肯會議,俄、法、德亦不過問,孰為剖斷?應請傳諭,毋得誤會!此事恐開釁端,並連累他處,務祈慎重籌辦,大局之幸。請代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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