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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版面影像】 輔軍前,以補地方缺官。 丙子,下項煜於獄,逮周鑣、陳以謙等。 丁丑,封皇太后弟千戶鄒存義為大興伯。贈吳三桂父故總兵官吳勷遼國公、母祖氏遼國公夫人。 戊寅,王永吉載罪督山東軍務。 庚辰,命選淑女及內員;廷臣交章諫,不聽。 辛巳,賜北京殉節諸臣大學士范景文、戶部尚書倪元璐、左都御史李邦華等二十二人贈諡、祭葬有差;建祠雞鳴山,賜額「旌忠」。 壬午,改前大學士王應熊為兵部尚書,總督川、廣、雲、貴等處專辦蜀寇,賜尚方劍便宜行事;仍給銀三萬兩。 癸未,封鄭芝龍為南安伯。命停文武官薦舉。禁非言官而上疏者。革楚撫王楊基任,聽勘。 乙酉,中旨以阮大鋮為兵部右侍郎巡閱江防;劉宗周劾奏,不聽。我大清於是月遣將楊萬興下濟寧。 「勘本」曰:是月太妃至,諭工部三日內搜括萬金以充賞賜。顧宗伯錫疇議並奪溫體仁廕爵。 【第 13 頁:版面影像】 九月丙戊朔,黃得功趨揚州,高傑以兵襲儀徵。 戊子,復前薊督趙光抃官。 己丑,纂修「玉牒」。贈卹湖廣殉難諸臣。以都督僉事張成福充山東總兵官。 庚寅,裁各省布政司右布政使。 辛卯,命撰起居注。 癸巳,大學士姜曰廣罷。逮御史黃澍,不至。命修「思宗實錄」。 甲午,左都御史劉宗周罷。三法司奏定從逆六等條例。其大逆凌遲處死者五條:凡從賊攻陷京師及為賊毀宗社、易門榜者,凡倡率勸進及為賊草偽詔者,凡部院詹事、翰林三品以上大臣從賊受偽命而親信用事者,凡文武封疆大吏如督撫、總兵降賊者,凡京堂、科道部屬等官為賊畫策規取地方者;以上如本犯不歸、歸而又逃,悉收繫其妻子,籍沒其資產。其斬決不待時者三條:凡四品京堂及翰林、科道受賊偽命居要地比原職加崇者,凡方面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降賊者,凡文武封疆大吏聞變先逃者。其絞者六條:凡獻玉帛、獻子女以媚賊求免者,凡內外衙門官僅受偽命者,凡在巡方及布按三司、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遇變而逃者,凡被賊拷掠不能自決仍受偽命者,凡受偽命而為賊疏遠者,凡各衙門奉差如管屯、管河、榷關、督餉等官雖無封疆之守而棄職潛逃者。其流者二條:凡內閣重臣及部院等三品以上、詹事翰林五品以上即不從敵而偷生潛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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