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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監國(附紀略補)

【第 78 頁:版面影像】

八月,國維復於潛。兵部尚書田仰從海道至,留為東閣大學士。賜張煌言進士,加翰林院編修,典制誥。

九月,兵部主事攝餘姚知縣王正中表進監國大統曆,宣付史館。

冬十月,大清兵至。初八日壬辰,戰於江上。方國安嚴陣以待,張國維、錢肅樂等咸率兵部翼後。前鋒副將鍾鼎新用火攻,首先擊殺緋衣大將一;諸將等呂宗忠、王國斌、趙天祥各斬數十級。俞國榮等直抵張灣,奪獲軍械歸。連陣十日,諸軍皆有功,第七戰尤捷。既乃貪功驕戰,敗至草橋門下;會大風雨,弓矢各不能發而退。時浙西諸路義旗四起,蘇、松、嘉、湖列營數百;杭州孤懸,危甚。說者謂監國初起江上,適有浙西首尾相應之勢;惜坐失此會也。

未幾,分地分餉之議起:統計浙東地丁正餉六十餘萬,盡予正兵(正兵者,方、王之眾也);義兵則取給於義餉(蓋富戶樂輸之款也)。交爭之,不能平;而國安尤暴橫。已正兵並取義餉,致義兵無所仰給。錢肅樂屢疏入告,王不能問,但敘其十捷功,加右副都御史;具疏辭,且言:『臣今不能入杭,誓不再受一官』。不許。

閩中唐王立,遣兵科給事中劉中藻頒詔於越,將吏恇惑,謠稱將避返臺州。張國維亟馳還,令勿宣讀。與熊汝霖議,以『唐、魯同宗,無親疏之別;義兵同舉,無先後之分:惟成功者帝耳。若一稱臣,則江上諸將須聽命於閩,如王之號令何』?錢肅樂、朱

【第 79 頁:版面影像】

大典謂『宜權稱皇太姪報命。大敵在前,未可先讎同姓』!議大不合。然卒如國維指,具疏以報。於是,閩、浙若水火矣。行人張煌言自請充使赴閩釋二國之嫌;從之。

以內臣客鳳儀、李國輔兼制軍餉,餉更不可問。

十一月,進方國安荊國公、王之仁寧武侯,封鄭遵謙義興伯。王勞軍江上,駐劄西興;築壇拜方國安為帥,命各營僉聽節制。初,義兵派支鄞、奉二縣義餉。至是,國安檄縣不准應給,致絕糧四十餘日,行乞於道;徒以肅樂忠義相激,無敢叛者。太僕寺卿陳潛夫破家治兵;既竭,請餉四百金,而餉臣弗給。馬士英竄入國安軍中,阮大鋮亦踵至。士英欲朝見,不許;張國維劾其誤國十大罪。

十二月,王回越城。以故太僕謝三賓為禮部尚書,入閣辦事;從戚臣張國俊之請。國俊納三寶賄,外倚方、王勢,內通客、李二奄,與馬、阮相呼應,遂表�塈@奸。王之仁上疏言:『義師初起,人人有直下黃龍之志。乃一敗後,遂欲以錢塘為鴻溝。天下事尚何忍言!臣願率所部沉船決一死戰;今日欲死猶及於戰,他日即死恐不能戰也』!不報。錢肅樂疏陳利害,言「國有十亡無一存,民有十死無一生」;王深然之,而無若強帥何。尋加肅樂兵部右侍郎;再疏辭,不許。命以王正中所進黃宗羲造監國魯元年(丙戌)大統曆頒行民間。命鼓鑄「大明通寶」錢。

丙戌春正月,監國魯王在紹興。以柯夏卿、曹維才為使,奉書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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