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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頁:版面影像】 丁酉(監國十二年、永曆十一年),監國蹕金門。 時內設海禁嚴,沿邊居民,自江南歷閩、浙達東粵,內徙四十里;略比古清野之法。諸泊例稅盡捐,片板不得下洋,漏一粟上刑。凡所遷,許寄食於邑之姻族。遵令稍遲者,縱火焚其居;業海魚蝦者,過限一步亦死。其田畝缺課,攤補通邑;勿減。鹽課有定額,自內場不遷外,亦令諸商合補之。海上諸屯,果以餉不足,率內附。 桂主仍敕魯王監國,遷澎湖島。晉張煌言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 夏五月,延平成功遣將軍馬龍等以降將入間騷東粵,大殘甌汀背,聊應軍需;攻城,守力不得入。計執澄海知縣祖之麟以去,稱制授兵部尚書;之麟不受,願內歸,延平不即許。 秋八月,原澄海知縣祖之麟間脫,內歸。 戊戌(監國十三年、永曆十二年),監國蹕金門。 延平以舟師掠招寶山。兵部煌言計合延平共事,差有可為,姑絕監國起居以泯嫌隙。 己亥(監國十四年、永曆十三年),監國蹕金門。 夏五月,閣部煌言合延平,自請為先鋒,不統於鄭;悉舟師從大江突京口,為壇嚴家沙,禡告太祖高皇帝、毅宗烈皇帝,一軍皆帛,哭聲震百里。其為令,專與滿師決; 【第 45 頁:版面影像】 遇錄旗搖手不應。大勝鎮江之七里港。巡撫朱部安慶師戰瓜渚,全軍敗沒;朱被執,縱之。漕撫亢以淮安師下,半道潰;亢沉水死。煌言開府蕪湖,鎮江下百姓擲帽與堞齊。傳繳千里,上印者三十有七;輒與明製,仍其官。西至荊襄、南及南贛,烽信所及,揭竿復起。內楚師順流東援,蕪湖扼之;沉其四艦,眾潰去。海師列十二營於白土山,困金陵之觀音門;候陸師並力,不即至,歷五旬師老。 秋七月,滿師明將軍自楚還,夜突城出,海師甘輝營被劫;戰桃灣,不利;復大戰石灰山,敗績,失萬人。將軍輝與副將余日新被執就訊,責輝勸降國姓成功;輝傲曰:『國姓父不能奪國姓,乃仗輝?且輝亦安肯降國姓也』!怒斥同訊日新:『丈夫得死所,濡忍何為』!就法不屈。 海師全退,煌言絕援,阻深入;糧竭,舍舟登陸,轉戰千里,萬人殘耗盡。為偽賈服,間走臨門;密上狀監國。 冬,延平師大擾閩之嵩門,內師不利。 庚子(監國十五年、永曆十四年),監國蹕金門。 時各較饑,率北款,蒙寵被過於諸旗。遂有偽造敕印,曾未一經濤,輒自稱方命者。 辛丑(監國十六年、永曆十五年)春,監國蹕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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