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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3 頁:版面影像】 (一六四四)八月,賊陷成都,大搜藩宗;兄弟投水死。妻李氏,姊妹而娣姒也;聯袂投江死。 帥 ,慶藩裔,太祖九世孫也。崇禎末,官香河知縣。甲申(一六四四)三月,北都陷,棄官走;偽防禦使囚之德州。貢生馬元騄、生員謝陛之誅偽官也,奉帥 權稱濟王,移告遠近,兗、青、登、萊皆堅壁自守。是年六月,我大清兵下德州,前大學士謝陞以帥 降,授知州。 時又有衡王某者,誅偽官於青州,請徙內地;終事不可考。 議浘、議漆二人,寧藩裔,太祖十世孫。議浘,官廣西道御史。孫可望之請王封也,給事中金堡七疏爭之。舉朝方畏五虎勢,莫敢異同;議浘獨劾堡把持誤國。后與於密敕之獄,安龍十八先生之一也。議漆死於緬人咒水之禍。 常 ,襄藩樊山王翊 之次子、仁宗八世孫也;封鎮國將軍。張獻忠之破襄陽也,常 挈家人一夕遁。丙戌(一六四六)春,歸蘄州,與英山男子王六姊起兵斗方砦;兵敗,死之。 【第 144 頁:版面影像】 由 ,不知何王裔;以宗室中崇禎壬午(一六四二)舉人,為廣東教諭。隆武丙戌(一六三六),充鄉試同考官;歷官翰林院侍讀。永曆帝還駐肇慶,擢大學士;命入閣。李成棟忌之,誣以他罪,捕繫獄中殺之。 統 者,寧藩建安王府鎮國中尉。 弘光帝立,謁南都,吏部候考。馬、阮之謀逐姜曰廣、劉宗周也,知統 無賴,大鋮自為疏使上之;疏言曰廣定策時有異志,詞連史可法、張慎言、呂大器等。疏入,高宏圖票擬『究治』;上坐內殿,召輔臣入,厲聲曰:『統 吾一家,何重擬也』!逾二日,統 復疏劾曰廣五大罪:一、引用東林死黨鄭三俊、吳甡等把持朝政。以劉士楨為通政,沮遏章奏;以王重為文選,廣植私人。二、令楊廷麟出劇盜於獄,交聯江河大俠與水陸奸弁,日窺南都聲息;非謀劫遷,則謀別戴。三、庇從賊諸臣。四、納賄。五、奸媳。請並士楨、重、廷麟及劉宗周、陳必謙、周鑣、雷縯祚,俱置之理。舉朝大駭。通政司劉士楨、禮科袁彭年劾『統 誣詆大臣;且不由通政司,由何經竇直達御前』!不聽。日廣、宗周既去位,以統 為行人司行人;統 不悅,語人曰:『須還我總憲』!尋訐御史周燦,命不究;蓋上亦厭薄之(或曰:統 既劾曰廣,而大鋮不滿意;復募建安王統口為之。再疏劾者,非統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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