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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荊璞家兄論舟中起雷書(見鹿洲初集卷二)

【第 45 頁:版面影像】

與荊璞家兄論舟中起雷書辛丑

讀來札,知吾兄巡哨南洋,舟中起雷,從大桅焚燒而上,斃兵一人,傷一人,心甚不懌,疑以為非吉兆;具見吾兄謹天災、重民命至意。

舟中起雷,本非災異,乃此舟豎桅時桅井不淨所致耳。凡造成戰艦,諏日豎桅,桅井須拂拭乾凈,不容毫髮他物,若其中有竹頭木屑、蚊蠅蟲蟻之類,皆主起雷,此常事也。但君子遇災而懼,百凡脩省,無事常如有事之防,不可以為常也而忽之。

鄙意雷者震也。震,東方也。震動震疊,皆非安靜;恐東方有兵事,將勞吾兄,是故舟中起雷,乃威震東方、聲聞四海之象,兄其建勳業於臺灣乎!

臺帥獨當一面,專制水陸數千里,必於內地慎選威望鎮臣彈壓海疆。或兄今歲調臺,即此是矣。

臺地承平日久,在位懈散,風俗奢囂,兼之山深海闊,狼子野心,恐不能百年無事。吾兄到彼,須整飭武備,未雨綢繆,以防亂遏孽、慎固苞桑為海疆第一急務。倘有宵匪嘯聚,不妨稍示兵威,立時清廓。海外鬼蜮離奇,不可以常法處之。但得有益地方,可以一勞永逸,免九重南顧之憂,即太平將帥勳業也。拘牽文義,姑息養奸,諒吾兄斷不出此。

弟意想所及,憑臆妄談,兄且秘而勿宣,恐言之不驗,為世揶揄匪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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