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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賦

【第 76 頁:版面影像】

九釐有奇:凡得新墾田園三百八十四甲九分三釐六毫零,合賦粟六百七十三石七斗八陞九合一勺零。蓋自乾隆十四年,水溢為災,田園崩陷;十五年如之,三十八年亦如之。例得報部,免其徵賦。於是乾隆十八年准豁田園二百二十七甲四分一釐,四十年准豁田園二百一十七甲六釐七毫零(或上、中、下則不等),合計罷徵粟二千八百五十五石六斗四陞二合六勺。

通計本縣舊額並新墾,凡田園一萬二千五百九十甲七分一釐零。除崩陷豁免外,實存上則田七百九十四甲五分九釐零,中則田一千九十八甲八分四釐零,下則田二千七百二十一甲一分五釐零:總實田四千六百一十四甲五分七釐六毫零。實存上則園五百三十一甲五分二釐零,中則園一千五百八十四甲五釐零,下即園五千四百一十六甲七分一釐零。總實園七千五百三十一甲六分六釐零。凡存有田園一萬二千一百四十六甲二分三釐七毫九絲五忽八微一八沙一塵七渺四漠為實田,凡實徵粟五萬零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陞四合四勺六抄六撮七圭九粟七粒五黍四稷二糠二秕為實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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