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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泮額

【第 163 頁:版面影像】

泮額

入泮舊額(康熙二十五年,總督王新命、巡撫張仲舉題准):府儒學歲試取進文武童生各二十名,科試取進文童生二十名,設廩膳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雍正元年特恩廣額一次,加進文、武生各七名;乾隆元年特恩一次,名數如前)。縣儒學歲試取進文武童生各十二名,科試取進文童生十二名,設廩膳生十名,增廣生十名(雍正元年特恩一次,加進文武童生各五名;乾隆、嘉慶元年各特恩一次,名數如前)。嘉慶十二年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奏准:臺灣五學泮額,各酌加一名。於是郡儒學歲、科兩試,取進文童二十一名、縣儒學歲、科兩試,取進文童各十三名,武童如舊(詳見「選舉志」)。

先是雍正五年,總督高其倬題准:臺地文風漸盛,嗣後歲、科兩試,飭令該地方官查明現在臺地之人,有田有產、入籍既定者,取其里鄰結狀,方准考試。乾隆五年、巡視臺灣御史兼提督學政楊二酉奏准:粵民流寓在臺年久入籍者,臺屬四邑均有戶冊可稽;緣系隔省流寓,恐占閩童地步,是以攻擊維嚴。現在粵童堪以應試者計七百餘名,准其另編為新字號應試。其取進額數,照小學例,四邑通校共取進八名,附入府學。嗣後有續出應試者,總以八名為額。俟歲科數次之後,取進人數漸多,再將應設廩增並出貢之處,題請定議。至鄉試不便附入臺字號,應暫附閩省生員內鄉試。俟數滿百名,再行

【第 164 頁:版面影像】

題請另編字號,取中一名。嘉慶十二年,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疏請:粵籍生員應准加設廩生八名、增廣生八名,歲科取進童生亦加一名。部議報可,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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