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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版面影像】 路悉定。於是琅疏請留臺灣為外蔽;詔報可。 二十三年,設縣治於諸羅山(地為鄭氏故營址),因以命名,取諸山羅列之義也。縣隸臺灣府,地南自蔦松、新港,東北至雞籠山後皆屬焉,極海而止(置縣後,以民少番多,距郡遼遠,縣署、北路參將營皆在關化里佳里興,離縣治南八十里。四十三年奉文:文武職官俱移歸諸羅山,縣治始定)。 論曰:平臺之功,始終於施、姚二公。姚為布政時,父子隨師救海澄,先登陷陣,義形於色。及為總督,平金、廈,多捐金,縱反間,離鄭氏腹心,師未合而臺之平已握算而得矣。施受命專徵,血戰澎湖,厥功匪細。其最者,入臺之日,釋仇怨、禮降王,民安堵如故。子胥報楚方此有慚德焉,與曹武惠之下江南爭烈矣。獨是姚以數年之心力,定平海之全局,文物衣冠寧忘所自?施俎豆、姚弗及,於先河後海之義毋乃闕乎?斯論匪獨為諸羅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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