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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版面影像】 風信(增刪「郡志」。颶日附) 清明以後,地氣自南而北,以南風為常;霜降以後,地氣自北而南,以北風為常。反其常,則颱 將作。 南風壯而順,北風烈而嚴。南風多間,北風罕斷。南風駕船,常患風不勝帆,故商賈以舟小為速;北風駕船,常患帆不勝風,故商賈以舟大為穩(大理寺少卿陳汝咸為縣令漳浦時,擒獲海賊巨魁徐容出沒於洋面者十年矣;訊之云:『南風雖有颱 ,尚可避閃;北風起,則力不能支』。又海中嚴寒,故須散斗;言各散歸家也)。 風大而烈者為 ,又甚為颱。 常驟發,颱則有漸。 或發而倏止,颱則連日或數日而止。大約正、二、三、四月發者為 ,五、六、七、八、月發者為颱;九月則北風初烈,或至連月,俗稱為九降風。間有颱驟至,如春 。船在洋中遇 猶可為,遇颱則不可當矣。 【第 22 頁:版面影像】 過洋以四月、七月、十月為穩;蓋四月少 、七月寒暑初交、十月小陽春天多晴而風順也。最忌六月、九月;以六月多颱、九月多九降也。 十月以後,北風常作,颱 無定期,舟人視風隙以來往。五、六、七、八月應南風,颱發則北風先至,轉而東南,又轉而西南,乃止。颱 俱多帶雨,九降則無雨而風。五、六、七月間風雨俱至,俗所謂「西北雨」、「風時雨」也。舟人視片雲上黑,則收帆嚴舵以待之;瞬息之間,風雨驟至,隨刻即止。若備之少遲,則收帆不及,或至傾覆。天邊有斷虹,則颱將至。片雲如船帆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鱟尾者曰屈鱟,出於北方又甚於他方也。海面多穢如米糠及海蛇浮遊水面,亦颱將至。 十二月二十一日起有風,應明年正月有大風;二月、三月以至九月,俱按日相應。或一日之間風作二次,則所應之月颱 二次;多亦如之。無不應者。 凡山澳泊船之處,有南風澳、北風澳。南風以南負山,而北面海者為澳;北風以北負山,而南面海者為澳。獨五、六月應南風,或驟遇北風,不可泊北風澳。蓋以北風轉南,呼吸變更,颱雨嚴厲,駕避不及,則舟立碎矣。 日
正月初四日接神 ,初九日玉皇 (此日有 ,各 皆驗;此日無 ,則各 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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