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141種:諸羅縣志 →卷二 規制志→衙署(公館附)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衙署(公館附)

【第 26 頁:版面影像】

衙署(公館附)

諸羅縣署原在佳里興(詳見「建置」);歸治後,相土縣內之中。四十五年,攝縣篆本府同知孫元衡建大堂,後川堂、前儀門;年久漸圯。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重修;顏大堂曰「柔遠能邇」。另建後堂住宅五間、左右齋閣各三間,內外廊舍俱備:皆捐己資為之。

典史署在善化里目加溜灣街。康熙二十三年建。

佳里興巡檢司署在縣署之右。康熙四十三年建。

儒學署(未建)

按儒學一官,朔望宣講聖諭、課督生徒,有教化之責。典史職在巡察捕盜,每事署其名於尾

【第 27 頁:版面影像】

。皆與縣令共相為理,衙署宜在縣內者也。諸羅教諭僑寓郡城、典史署在目加溜灣,而在縣者惟佳里興巡檢。佳里興距縣八十里,當未歸治之前,縣令、營守俱住其地;故巡檢權移諸羅山耳。今縣治畫一,佳里興另設防兵。愚意欲移巡檢於笨港民居叢雜之地,使稽察奸宄;而移教諭、典史署歸縣內,庶一官各盡一官之職。但衙署經營百工器備,閒曹薄俸憚於轉徙、動費民力既所不忍,而文廟、城隍諸舉大工方竣,財匱力絀;存此說以俟後之銳意修舉者。

參將署原在佳里興;歸汛後(詳見「兵防」),在縣治北門內。前大堂,中川堂,後為私宅。康熙四十四年建。宅右為齋舍三間,齋舍之右為箭廳。五十四年,參將阮蔡文建大門、儀門。向覆以茅,五十五年火;署參將事守備游崇功重建,易茅以瓦。

守備署在參將署箭廳之右。康熙四十四年建。五十五年火,守備游崇功重建。

諸羅縣公館在府治東安坊。歷任知縣修理,規制甚備。

茅港尾公館在茅港尾街。康熙五十五年,知縣周鍾瑄建。

笨港公館在笨港街。康熙五十五年,附近土民公建。

論曰:公館之設,古之驛亭。「周禮」:『遺人,所以職委積者也』。使客之往來於是乎憩,故民居不擾。其無事,則子衿里老朔望會集子弟,即此宣講聖諭,申明條約;又鄉校之遺矣。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