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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

【第 183 頁:版面影像】

選舉

選舉之法,昉自成周。歷漢以至於明,或以薦辟、或以制科。制科之中,又有歷代色目之不同,而所重者惟明經進士而已。自宋神宗以王安石之議,頒經義式以取士(八比之始),而諸科皆罷,併於進士一科。至明洪武,而耑以經義取士;定鄉、會兩試於三年,鄉以秋八月、會以明年春二月。十七年頒科舉式,鄉以子午卯酉、會以辰戌丑未,著為令。本期鄉、會兩試,悉倣明制。順治末年,定福建解額為五十三人。康熙二年

【第 184 頁:版面影像】

丙午,罷制義,用策論。六年己酉,復制義;額數增減不一。諸羅置縣,自康熙二十五年臺廈道周昌詳請具題設學(譯見「學校」),於是二十六年科、歲兩考,一時並舉。是年春,陸路提督張雲翼疏稱:『二十六年丁卯大比之年,在臺灣為鼎新開科之日。請照甘肅寧夏生員事例,於閩場另編字號額中一、二名;行之數科,俟肄業者眾,造詣者精,仍撤去另號,勿復限以額數』。奉旨:『臺灣一府三縣生員另編字號,額外取中文舉人一名』。此臺灣一府有科目之始也。三十五年丙子,詔天下,分上、中、下省,各增解額。定福建為中省,增解額一十七名為七十一人。三十六年,閩浙總督郭世隆疏稱:『據四學士子僉呈,臺灣新闢之時另編字號,額外取中舉人一名;至今已歷四科,人文日盛。請今後鄉試撤去另號,通省一體勻中,以示鼓勵』。詔可。四十一年壬午,分官卷七人。四十四年乙酉,增額外五經卷三人。五十年辛卯,諸羅學中鄉試二人,則諸羅有文科目之始也。五十二年癸巳,恭逢皇上六旬萬歲,特開萬壽恩科,福建文解額定為八十五人。

武科之設,始自唐武后。宋開寶元年、罷之。仁宗初,富弼、蘇洵言,武舉宜如舊。慶曆二年,復罷,旋以蘇軾、司馬光之言而復。乾道後,及第補授,皆倣進士科恩例。理宗淳祐四年,親閱武舉進士騎射。明初,有武舉科。成化十四年,太監汪直請武科悉如進士恩例;劉大夏言:宜仿唐、宋故事,損益會試、殿試事例。乃詔:次年開科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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