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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災祥

【第 277 頁:版面影像】

商販,凡載米入港者皆藉其名,厚為賞賚;以故米船雲集,饑而不害(一棟,楚之應山人。在臺九年,多惠政。五十六年,卒於官。卒之日,所屬士民罷市縞素巷哭,如其私親;為作佛事於各寺院、神祠,梵磬徹四境。既而醵千金為賻,以歸其喪。故老以為自開臺以來所未有也)。

五十年(辛卯),恩詔蠲免本年應徵人丁銀兩(詳見下五十一年)。秋九月乙酉,地大震(壞民居、倉廒甚多。是日,內地漳、泉各府俱震)。

五十一年(壬辰),恩詔蠲免本年應徵粟石。

先是,四十九年奉上諭:通行蠲免直省地丁銀兩;部議恐兵餉不敷,奉旨勻為兩年。康熙五十年,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九省先行蠲免;於是福建內地折色俱蠲,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止免丁銀。三縣士民公籲臺廈道陳璸、知府周元文詳照奉天府尹廖騰公題請蠲免米豆之例,臺屬三縣本年應粟石一例蠲免;巡撫黃秉中具摺奏請。奉旨:『臺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粟石,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小民無益。其應徵五十一年粟石,著行蠲免(按臺灣開徵在十月收成之後,與內地不同。此舉文往返,因海洋之隔,動積時月,比核實具摺奏請,已八月矣。中丞幕僚以上諭並無「蠲免糧石」字樣,又時已踰秋,恐干駁察,皆堅阻之。中丞毅然曰:『臺灣在撫屬內,巡撫司全閩民命,寧可畏逾時駁察

【第 278 頁:版面影像】

而緘默不言?且臺本色即內地折色也,粟尚未開徵;皇上聖明,奏必免。脫以此罷官,不猶愈他事詿誤乎』?竟以摺請。部議以不行早奏,巡撫降三級調用;奉旨:『從寬降級留任』仰見聖天子恫斯民,無微不到;而陳觀察、周郡守一詳再詳,黃中丞寧受處分,不撓眾論,使臺民得沐皇仁,其功俱不可忘也)。

論曰:五十年五十一年蠲免二條不繫於災祥,此何以書?紀皇仁也。日月同照,雨露均沾,假令芝草醴泉,何益百姓!今兩歲之間,吏無追呼、民無敲朴,其為禎祥也大矣!故連類而次於四十四年、四十六之後云。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丁未,地震,大風(學宮頹壞,民居倒塌甚多)。

五十五年(丙申)夏五月戊辰,火(守備署毀燼無餘,參將署大堂、儀門皆及焉)。秋九月乙亥,地震;丁酉,大震(屋瓦皆鳴)。

五十六年(丁酉)春正月丙子,地震。

萑苻

康熙三十五年秋七月,新港民吳球謀亂,伏誅。

球,新港東田尾人;好拳勇。有朱祐龍者,詐稱前明後裔,能遁法;數往來球家,陰集黨夥謀亂。鳳山吏陳樞之妻,球妹也。樞侵蝕課粟,官督之急,稱貸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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