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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疆界(附形勝、八景)

【第 8 頁:版面影像】

疆界

縣治,東至港西旗尾溪臺灣縣界五十五里(又東曆彌濃莊、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里),西至打鼓山旗後港一十里,南至枋寮口南勢埔八十五里(極南至外山沙馬磯頭三百七十里),北至二贊行溪臺灣界五十里;西北至長治里海墘四十里,西南至東港五十五里,至茄藤、放索六十里(至大昆麓十七里,外生番界),東北至岡山溪臺灣縣界四十里,東南曆大澤機、檳榔林七十里,至糞箕湖東岸七十里。通縣東西廣六十五里(「府志」作六十里)、南北延袤四百四十五里(「府志」作四百四十里);距府治七十里(按自縣至省會、京師,重洋遙隔,難計程期。且由澎、廈放洋,直達天津、錦、蓋,有在旬日間者;雖憑限一百一十日,未可以里程計也)。

附錄

按康熙五十三年,上命大人涉波濤、歷險阻,親按地形,勘定疆界,輿圖已登天府。雍正九

【第 9 頁:版面影像】

年,奉文更定界限:鳳之安平鎮、土墼埕、依仁、永寧、新昌等地撥歸台邑,台之文賢里歸鳳。自縣治而北,歷半屏莊、仁壽,維新至於文賢里二層行溪五十里(按此處台、鳳爭界,乾隆二十八年台邑陶、鳳邑王會勘,南北仍以二層行溪為界;東西以新開港為界;西歸台管、港以東之草仔寮、里各田園歸鳳,界限始定)。自縣治西北,歷仁壽、維新至長治里四十里(西南大海環繞)。正西至萬丹港七里、至打鼓山岐後港十里,外皆大海。西南歷大竹橋莊、鳳山莊至鹽水港海濱三十五里(西皆大海)。又南歷西溪至港東之東港海口六十五里(皆內為莊村、外為大海),為縣南內界。自縣治東北,曆半屏莊、觀音山莊至嘉祥里、岡山溪四十里(台、鳳交界)、至烏山一帶東北界限亦四十里(外為傀儡山界)。縣治之東,歷赤山莊、觀音山至蘭波嶺交界四十里(東方皆重山疊嶂,茂林峻嶺,又外為傀儡諸山)。又東至淡水溪四十里,極東至港西里旗尾溪交界五十五里(外為南仔仙、東方木地方,近屬禁地)。又東歷彌濃山、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里,為縣東界(外為奉禁生番界,各有石碑)。東南至溪亦四十里、至山豬毛下淡水營六十里,歷龜仔脰、阿茇泉、大澤磯等莊各六十里,頗近番界,防衛宜嚴:此縣治東南內界也。縣南曆大竹橋、鳳山莊至淡水溪四十里;過溪為港,東西村莊歷落,番社叢錯。又南至大路關、高朗朗、檳榔林各六十里,極南至加走莊、糞箕湖、枋寮七十里(外皆傀儡山環列)。自枋寮至瑯嶠山,水陸可通,各四十里(軍工廠在枋寮口);自縣治至沙馬磯頭山三百七十里,為極南海濱外界。其餘自東北逶迆至南,外山重疊聳屹,皆人跡罕到。

(附)形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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