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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例(計十二則)

【第 9 頁:版面影像】

不裒多益寡,以就篇帙。今合諸彙都為一集,並列「雜志」,而以「叢談」終之。志以地異,不可膠柱而鼓瑟,祗求無譏於大雅已耳。

一、海外土地廣沃,生殖逾常;兼之番航、賈舶至外邦,故物產稍殊中土。郡同台、諸兩志,搜括該洽;顧地分南北,氣候不齊,亦有未盡同者。今就三志損益之;豈曰求以自異,亦增刪去取,事欲核實耳。

一、郡、縣志「藝文」,標舉著作,兼詳卷目;此諸史正例也。顧地各不同,縑緗難覯;拘成例而收之,將河清莫俟矣。今姑就諸體文分類,登其尤雅者。至文移、稟札實關風俗化理之大者,亦間綴一二,以資實用。

一、是志體例,概有取本。凡所徵引古書,或標舉於前、或側注於下,皆依朱竹坨「日下舊聞」例。其或兩類有並見者,各從其重而語加詳;其非所重而義不宜遺,則曰「詳見某」、「互見某」;亦依蘇子由古史例。更有各彙條目紛繁、理應附見者,另錄曰「附某某」、合敘曰「某某附」。要使綱舉目張,有條不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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