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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版面影像】 十二月紀 初一己卯朔,加練國事兵部尚書、白貽清太子太保。御史沈向巡撫湖廣。命荊王駐九江。 初二(丙辰),琉球使臣金應元入朝。 初三(丁巳),馬士英奏劉孔昭實心定策,劉澤清、張文光密議效忠;命二劉進侯爵,文光加宮銜。劉澤清奏請禁巡按訪拏奸黨。 初四(戊午),錄國初功臣馮國用、馮勝各世襲指揮。 初五(己未),加劉承胤右都督。馬士英保薦胡國貞等,悉加總兵銜。 初六(庚申),凌駉交納偽憑、偽契。大清兵圍邳州,凡三日。 初七(辛酉),凌駉實授御史。命何騰蛟以兵部侍郎總督川、湖、雲、貴、廣西;召楊鶚回部。安遠侯柳祚昌自言定策功高;斥之。以巢湖民船為保甲。 初八(壬戌),高傑薦舊臣黃道周、黃志道、解學龍、劉同升、趙上春、章正宸為眾正,吳甡、鄭三俊為萬世瞻仰,金光宸、熊開元、姜採無愧社稷臣,金聲、沈正宗夙儲經濟。 【第 24 頁:版面影像】 初九(癸亥),吳國華右諭德。刑部奏偏沅撫陳睿謨失守封疆事;著助三萬金收贖。定勇衛營萬五千人。諭太監高起潛:『閣臣已在河上,爾駐浦口,無事便於提調、有事相機應援』。 初十(甲子),命太監盧九德丈量蘆洲升課。許桂王妃王氏扶王柩回衡。大清兵入河南府,總兵李際遇降。 十一(乙丑),齊藩宗長知 等請換授官;不許。 十二(丙寅),吏科張某奏:『督撫所薦司道、推知、貢監、生員巧詐畢現,無非騙官』。有旨:命嚴覈參處。 十三(丁卯),馬士英以定策功,加張文光太常少卿;又以尹伸、顧光祖添註少卿。又奏:沽酒之家,每斤定稅一文。 十四(戊辰),李希沆添設兵部右侍郎、高斗樞巡撫湖廣。獎阮大鋮築鴨磯堡之勞。監軍宋劼請採礦銅陵。史可法奏請鋯彈三萬觔、生銕十三萬觔、銅甲葉五百副;命部給之。又薦舉人韓詩等。 十五(己巳),通政使楊維垣言「三朝要典」為黨人所燬;命禮部購付史館。陳洪範北使還,左懋第不屈被執,馬紹瑜留;和議不成。行稅法。顛僧大悲至京,自稱齊王、又稱潞王;下鎮撫司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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